物流运输 采购公告
盘锦66kV双台子-得胜工程
编号:QXTTZB2018-003
山东齐星铁塔有限公司拟对“盘锦66kV双台子-得胜工程”运输进行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盘锦66kV双台子-得胜工程”(角钢塔:约850吨)运输车辆招标;
1. 工程卸货地点:
① 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太平镇后腰村(张家大院),约518吨
② 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高升镇七棵树,约332吨
2. 运输周期:2018年2月26日-2018年3月15日(预估)
3、发货车辆要求:按照齐星铁塔物流部用车计划和用车通知,中标方应在24小时内安排车辆到达指定装货地点,否则物流部可按照本工程招标定案表通知其他投标人按其投标价找车,差价由中标方补齐。
4、投标要求:中标后严格按照中标价找车,不接受任何理由的价格变动,一次报价,本工程不能整车发运部分,也须按中标价承运。
5、费用结算方式:全部承兑,按照工程结算,月度付款。
6、本工程根据要求提供8cmX8cm方形垫木。
二、 投标人的资质等要求:
1. 具备运输营运资质、经营性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2. 具有良好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并且在和公司历年合作中,无不良记录。
3、垫木由中标方提前安排,运输过程中因垫木问题导致现场不卸车,货物丢失、损坏,接收方拒签收等一切问题由中标方自行解决。因物流车辆原因导致公司不能按时履约,产生的责任与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并对中标方进行严格考核。
4、中标方安排车辆尽量不要运过煤炭,车辆严禁存在油污;若是运煤车辆或车上存在油污,请中标方提前安排车辆清洗彻底。
5、如中标人在发货过程中延误发货、未按规定时间派车、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承运方应按单次运输费用的3%/天偿付违约金(不足1天按照1天核算)。
6、承运人错发、错运、丢失、短少、污染、损坏,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并处以经济处罚。
7、物流车辆司机不得在厂内乱扔垃圾,服从厂内安排,不得影响厂内正常生产秩序。
三、 招标须知:
1. 投标人需在本平台进行电子注册,注册后需提供(上传)下列相关资质文件(基本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上述为基本资料);基本资料审核后,可在招标公告下方,提交道路运输许可证等资质文件。
注:已注册并提交基本资料的用户,不用重复提交基本资料,点击本招标公告下方的按钮提交“投标保证金说明”后,审核完成后方可提交报价单(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先,报价单在后,不在一个环节,请务必注意)。
2.《运输费用招标报价单》可从平台下载,投标人须按此格式。具体要求见报价单,报价单务必签字盖章、扫描后清晰可见,不得有涂改痕迹;不符合要求者视为废标处理。招标平台不接受任何信息更改。
3. 本次投标只接受电子版报价单(加盖公章原件扫描后上传,在提交投标保证金说明经平台确认后上传,在个人中心/投标情况/进入投标 处提报,在此环节之前提报价格信息的将视为废标,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4305152),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2月24日下午14:00;逾期投标视为废标;在公司无运输款的,投标前请缴纳投标保证金。
4.称重以我公司厂内地磅为准。严禁私自装运中标物以外的钢材或不经处理的钢材下角料,如经发现,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处以私自装运材料价值10-15倍的罚款。
5.招标完成,公司将设定中标物流单位及备选物流单位,若中标物流公司无法按公司要求安排车辆到厂,公司将启用备选物流公司承运,超出差价由中标物流公司承担。
四、 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人在提交《运输费用报价单》之前,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整),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于招标结束后10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投标人,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但需提供自愿将未结款项50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的书面证明,其性质等同于投标保证金。
2. 保证金缴纳:
户 名:山东齐星铁塔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滨州邹平支行
帐 号:376820100100033405
五、 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地点
1、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2月24日下午14:00,到期即关闭平台。招标平台不接受任何信息更改。
2、 报价单提交位置:山东齐星铁塔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
六、 开标及评标时间
1、开标时间:2018年2月24日下午14:00(如有变更,以具体通知为准)。
2、开标地点:山东齐星铁塔有限公司201室。
七、 联系方式
1、有关本项目的其他事宜,请与山东齐星铁塔有限公司(201室)商工 联系。
2、通讯地址:山东齐星铁塔有限公司(邹平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会仙二路360号)
3、咨询电话:0543-4305152
4、传 真:0543-4305217